陈先生-帮助解决报销问题

    信件主题: 陈先生-帮助解决报销问题
    来信人: 陈洪波 来信日期: 2020年04月14日 来信编号: DH202004150590
    信件内容: 2020年2月19日,陈先生因脚受伤在安康市中医医院住院治疗,花费3万3千元左右费用,出院时陈先生前往医院合疗报销窗口报销,工作人员却告知因费用较高需调查研究后才可报销,现陈先生希望相关单位核查帮助解决报销问题。
    信件回复: 市医疗保障局:根据汉滨区城乡居民外伤报销政策规定,受伤患者住院结算费用较高的,必须经过医保经办部门调查后才能报销。请陈先生按照规定办理外伤鉴定申请,待通过认定后再办理结算手续。
    办理情况: 已办结
    回复单位: 市医疗保障局
    回复时间: 2020年04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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